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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及登记换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14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单位:

自2025年6月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整治以来,校园电动自行车存量得到大幅压降,交通秩序、车辆停放、校园环境明显改观,但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存在校园通行号牌假冒、帮办号牌等现象。由于原通行号牌伪造成本较低,日常查验、违规处罚未能及时跟上,导致出现大量回流。为解决目前出现的乱象,同时加强技术防范和违规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使用、通行、停放等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换牌对象

1.在编教职员工及确有进校需求的离退休人员;

2.思源物业员工(以思源物业提供名单为准);

3.在校走读学生(以学生处、研究生院提供汇总名单为准);

4.学校服务工作人员(指经批准的商业网点、快递、服务保障等校外服务方,以后勤集团审核批准后的名册为准)。

5.其他临时服务人员(经相关部门申请审批后予以办理)。

二、登记流程

1.登记:车主本人微信扫描(附件1)中的二维码或搜索“两轮车管理工具”小程序。进入小程序后,点击“我的”选项,点击“登录/注册”,选择“手机号一键登录”。在搜索栏里输入学校名称【盐城工学院】后,点击“立即预约”,输入车主信息和车辆信息,并在“车辆照片”栏上传车辆照片(需体现车辆全貌和非机动车号牌),信息填写完成后,提交预约。

2.现场核验:车主完成预约信息登记后,按照学校安排的上牌时间携本人审批通过的《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号牌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原件、行车执照(原件或电子凭证)及电动自行车前往指定上牌地点,由工作人员现场核验。

3.安装装校内通行标识牌:现场核验通过,签署安全使用承诺书后,由工作人员安装校内通行标识牌。

三.集中上牌时间、地点

上牌时间:2026年10月15日-20日

上牌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校园110警务室

  四、相关要求

1.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持有并已规范安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电动摩托车黄牌不在办理范围),私自改装或未安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的车辆不得上牌。

2.申请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禁止弄虚作假。一人限登记上牌一辆电动自行车,且一人一车绑定使用,标识牌不得污损、转借、涂改、伪造。

3.本次采用的号牌为芯片式,原办理的号牌统一作废;禁止未悬挂校内通行标识牌的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行驶或停放。

4.号牌办理结束后一周内,请各位车主自行将不符合上牌的车辆驶离校园,逾期不移出校园的,学校将组织力量集中清理出校,由此带来的丢失、损坏等由车主自行承担。

5.为杜绝伪造、“帮办牌”、转借等不符合规定违规使用的车辆,请师生员工相互监督,一经举报查实将取消号牌通行权限,并对违规当事人予以通报相关部门处理。举报电话:88298720

6.号牌通行有限期结束后,因工作需要仍须进入校园的车辆可申请延期;号牌如发生丢失、损坏等需重新办理的应先注销原号牌通行权限后,按照号牌供应商要求缴纳成本费后予以重新补办。

7.已办理通行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校内发生不文明骑行、违规充电、堵塞消防通道、不服从管理等行为的,将取消其通行权限。

8.未尽事宜由安全保卫处负责解释。



                          安全保卫处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