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内实行停车服务收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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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8-11-15
根据盐城市物价局关于我校建军东路校区、希望大道校区“停车服务收费”的批复,为保证校园正常交通秩序管理,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零时起实行校园停车服务收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我校设建军东路校区、希望大道校区两个校内停车收费场地。
校区
| 校门
| 开放时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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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军东路
| 南门
| 2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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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道
| 北门、南门
| 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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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门
| 早7:00~晚22:00
| 大型客车、货车、三轮车辆一律从东门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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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门
| 不对社会车辆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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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门
| 暂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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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门禁系统按车牌自动识别电子计时和ETC电子识别计时两类管理,车辆进出校门时请减速慢行,一车一杆,严禁跟杆、撞杆,造成损坏的将照价赔偿。
3、学校校内为收费停车场,已在系统授权车辆门禁系统自动识别、抬杆放行;未授权车辆无卡通行,计时收费(同门进出方可享受30分钟免费通行)、人工放行,收费标准见各校区大门公示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表)。
2018年12月1日之前进入的外来未授权停放车辆请在收费日前自行驶出,逾期系统将自动计费。
4、学校内部仅提供车位的使用权,收取相应的停车服务费,不承担任何车辆及车内物品保管、遗失或损坏责任。凡进入校园停车的车主离开车辆时务必关闭车窗、门,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内。
5、学校校内限速30公里/时,车辆进入校园后须自觉遵守《盐城工学院机动车限速管理办法》,注意避让行人,根据停车场指示标识将车辆停放在车位线内,严禁占用或停放在校内主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等非停车区域,阻碍交通秩序。
6、车辆出入校园内则视为车辆驾驶人员已阅读并同意此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和上述相关要求,请遵守学校规定,主动接受门卫管理,服从指挥,严禁鸣笛,按学校指定出入口进出并自觉交纳费用。
特此公告!
盐城工学院保卫处
二○一八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