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管理及登记上牌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安保处 审核人: 张晓东 文章来源:
安保处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2-08-09
各部门、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校内电动自行车管理,进一步推动盐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自即日起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将不得驶入校园。为方便教职员工、思源物业员工等便捷办理登记上牌,安全保卫处联合辖区东城派出所决定在校内开展登记上牌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登记上牌时间、地点
时 间:2022年8月10日-8月12日。
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
地 点:南校区东大门口;北校区南大门口。
二、登记上牌须知
车主携带需要上牌的电动车、手机(下载并注册好“我的盐城”APP)、本人身份证、车辆合格证发票(如没有合格证及发票需现场签订车辆来源承诺书),完成登记上牌。
三、其他事项
1.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登记并取得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未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交巡警部门将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未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依法进行查处。
2.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将登记上牌工作通知精神转达到每位师生员工,教育师生员工争做遵纪守法、创建文明城市的“践行者”,共同维护好校园交通安全。
安全保卫处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