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及时有效地处置校内发生的扰乱校园安全稳定的突发性事件,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校园内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及其他危害社会、校园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指导思想
提高学校预防和处置扰乱社会、校园安全稳定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加强“平安校园”建设,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应急处置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办、校办、纪委机关、宣传部、学工部(处)、保卫部(处)、工会、团委、人事处、教务处、基建处、后勤处、后勤集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事发单位负责人组成。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挂靠在保卫部(处),由保卫部部长/保卫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现场指挥组、保卫工作组、思政宣传组、后勤保障组。
1.现场指挥组
(1)组成: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办校办、宣传部、保卫部(处)、学工部(处)、后勤处、后勤集团及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2)职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态发生、发展、处置情况,并按领导小组指示,具体组织实施处置工作,包括:直接指挥各工作小组开展处置工作;迅速组织骨干力量深入基层,通过各种渠道、多种手段掌握事态发生的过程,并密切关注事态动向;稳定学生情绪,开展教育、劝阻、疏导、制止、维护秩序等工作,尽快平息事态,重点防止事态的继续扩大。
2.保卫工作组
(1)组成:组长由保卫处处长担任,成员由保卫处工作人员、校卫队队员组成。
(2)职责:根据领导指示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负责安排落实双岗昼夜值班,严防个别闹事者铤而走险,正确处置,确保安全;充分利用公秘情报网络,密切掌握事态的发展,及时与辖区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收集事态发展的信息和取证材料;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打、砸、抢、烧等破坏活动;承担应急性特殊任务等。加强门卫验证制度,防止外来串联,并协助做好学生走出校门的劝阻工作。
3.思政宣传组
(1)组成:组长由学生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宣传部副部长、团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宣传部、学生处、团委、信息化办相关人员组成。
(2)职责:根据领导指示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等工作;做好对外新闻联络和校园网络监控工作,严防非法电子邮件等网络信息的传播;确保校广播电台在特殊情况下正常播音;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开展劝阻、疏导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4.后勤保障组
(1)组成:组长由后勤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后勤集团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后勤处、后勤集团等相关部门、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2)职责:根据领导指示组织动员后勤工作人员,为平息事态提供物质、医疗等保障。在特殊情况下,要保证饭菜的及时供应和质量;水电部门保证全校水电正常供应;校卫生所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受伤人员;高压配电间要双岗昼夜值班;发现可疑邮件、信件、包裹及时报告并移交有关部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处置工作任务。
(二)各单位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单位其他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根据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示承担主要处置工作任务。主要负责人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疏导、劝解工作,告知当事人正当的申诉方式和解决问题的正确有效的方法。组长和成员承担与师生代表对话工作,并迅速研究当事人的有关要求,提出解决方案,努力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原则。由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并统一领导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事件组织和参与人员的归属情况及事件发生地点,确定主要负责处置的部门(单位)、教学院部。
3.快速反应原则。事件发生后,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知情者、信息员、值班人员等要切实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4.坚持疏导、防止激化、区别对待原则。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处置全过程,坚持依法处置,综合运用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进行处置。加强说服教育,防止事态激化和扩大。对暴力行为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
5.尽可能减少损失原则。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伤亡事故,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6.各方无条件配合原则。一切听从指挥,服从大局,相互支持,共同配合,不得推诿、拖拉、扯皮。
四、工作要求
将事态控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落实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凡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因工作延误、渎职,或不服从指挥、不及时处理,从而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难、难事拖乱,产生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注意工作方法。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各部门(单位)、教学院部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疏不可激”的原则,处置中要特别注意工作方法,慎重、依法、有序开展工作,防止因言语、行为等方法不当激化矛盾。
2.迅速封锁现场。事件发生后,所在部门(单位)、教学院部应立即报告学校总值班和保卫处,不得贻误时机。接报后根据事态发展性质、规模,及时报告校领导,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妥善采取措施,迅速封锁现场,设法切断闹事群体与外界的联系,将闹事者和围观者分隔开,控制事态发展。
3.全力稳定未参与人员。各部门(单位)、教学院部要迅速动员,组织调动力量,全力稳定未参与师生,避免更多人员卷入事件、扩大事态。
4.及时进行教育疏导。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旦发现事件苗头,所在部门(单位)、教学院部的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教育、劝阻、疏导,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向平息方向引导。
如发生多个学院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本学院班子成员、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等,按学院分离学生,各自做好教育、劝阻工作,动员学生回学院或公寓,防止事态扩大;积极利用广播、网络等宣传工具,开展正面宣传和引导。
5.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当闹事者不听劝告,肆意冲出校区,继续进行非法活动时,及时配合公安部门,依法强行制止;同时组织力量,跟随闹事者继续劝说,分离闹事骨干与一般参与人员;情况紧急和必要时,配合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直至将当事人带离闹事地点。
如发现散发、张贴非法标语、传单、刊物人员,保卫部门将人员带离现场的同时,要进行技术固定取证,及时揭取、清理各种非法标语、传单、刊物等,减少影响。
6.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当事态得到基本控制,学生回到学院或公寓后,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教育多数、帮助少数、挽救个别、稳定大局、调查事件原因、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等各项工作。后勤部门要热情做好服务,以进一步稳定情绪,防止事态反复。
各学院、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学院、部门(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主要任务是观察动向,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及时报告学校党委、行政;组织落实机动人员作为预备力量待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随时调动;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做好其它配合工作。
五、响应与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下设的应急处置机构报告情况,及时启动本预案,由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处置工作。事发单位迅速组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应急处置机构根据工作原则和要求,按照职责和分工,迅速投入处置工作。
附件: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流程图